國家
關于印發《規范企業資產租賃和承包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各所出資企業、省產權交易中心: 為進一步規范所出資企業及其各級有實質控制權的權屬企業(以下統稱企業)的資產租賃和承包行為,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從源頭上預防腐敗,防范風險,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充分征求所出資企業意見的基礎上,制訂了《關于規范企業資產租賃和承包管理的意見》,2010年6月29日經省政府國資委辦公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企業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關于規范企業資產租賃和承包管理的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所出資企業及其各級有實質控制權的權屬企業(以下統稱企業)的資產租賃和承包行為,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從源頭上預防腐敗,防范風險,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提出規范企業資產租賃和承包管理的意見如下: 一、本意見所稱的資產租賃和承包行為是指企業作為出租方或發包方,將自身擁有的非流動性資產(包括土地、房產、倉庫、設備、廣告位等)或經營業務,租賃或承包給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以下簡稱“承租(包)方”),并向承租(包)方收取租金或承包金的經營行為。 二、資產租賃和承包的實施方式。企業的資產租賃和承包行為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覺接受監督。企業在擇優選擇承租(包)方時,原則上不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方式,應采取公開競價的方式。 年租賃或承包底價單筆50萬元以下(不含50萬元)的項目,鼓勵企業通過省產權交易中心或企業所在地的產權交易機構進行公開競價招租或發包,企業也可自行組織公開競價招租或發包;年租賃或承包底價單筆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項目可委托企業所在地的產權交易機構或省產權交易中心進行公開競價招租或發包,也可由所出資企業組織進行公開競價招租或發包;年租賃或承包底價單筆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項目,應委托省產權交易中心進行公開競價招租或發包。 租賃和承包合同期滿或因出現提前終止情形而終止的,應再次通過公開競價的方式進行招租或發包。 三、資產租賃和承包實施方案的制訂。企業在招租或發包前應制訂實施方案。租賃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擬出租資產的產權狀況、實物現狀、資產明細清單、出租原因、擬出租用途、出租期限、租金收繳辦法、租金的管理辦法、承租條件、招租底價及確定依據、招租方式等。承包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擬發包業務的情況、發包原因、承包期限、承包條件、承包底價及確定依據、承包金收取方式、承包金的管理辦法、發包方式等內容。企業自行組織公開競價的項目還應在租賃方案或承包方案中詳細說明自行組織公開競價的原因。 實施方案應書面提交本企業總經理辦公會(董事會)研究決定,并作為廠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向本企業職工公示,充分聽取職工意見,招租或發包結果應在所出資企業和本企業公示,接受職工監督。企業自行組織公開競價的租賃和承包項目在選定承租(包)方后,應書面上報所出資企業,并將承租(包)方簡況和合同樣本在所出資企業和本企業公示,并同時公布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后方可簽訂合同。 出租或發包的資產占該企業總資產20%以上項目(主業為倉儲業或轉讓廣告牌經營權的企業除外),應將實施方案事先報所出資企業批準。 四、租賃和承包底價的確定。企業在確定租賃和承包底價前,具體負責租賃和承包業務的部門應進行充分的市場調查,并對調查結果負責。底價一般采取市場比較方式確定。 租賃的招租底價應主要根據市場價格、供需情況、資產的實際狀況、資產的價值補償等因素綜合確定。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以周邊相同地段,類似功能、用途參照物的市場租賃價格作為確定招租底價的主要參考依據;設備以同類設備的市場租賃價格作為確定招租底價的主要參考依據。 承包的發包底價應主要根據市場承包價格、業務前景、市場狀況、其他企業經營相同業務的業績狀況、本企業經營該項業務時的業績等綜合確定。 企業自行組織公開競價的租賃和承包項目的底價由具體負責租賃和承包業務的部門擬定,并報本企業總經理辦公會(董事會)研究確定。 五、租賃和承包期限的確定。進入產權交易機構公開競價的招租和發包項目,其租賃或承包的期限由本企業總經理辦公會(董事會)研究決定,但不得超過《合同法》規定的最長期限以及本企業章程規定的企業營業期限。企業自行組織公開競價的招租和發包項目,其租賃或承包期限原則上不應超過《公司法》規定的在任領導班子的本屆任期(一般為3年),確有需要超過3年的,應事先報所出資企業決定。 六、盡職調查。企業應安排專人配合所有意向承租(包)方的盡職調查,客觀、公正、對等地向所有意向承租(包)方介紹標的物的情況。不得采取隱瞞、欺騙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影響意向承租(包)方的選擇或合同簽訂,也不得和某一意向承租(承包)方串通并為其提供特殊便利。 七、信息披露。企業應通過省產權交易中心網站、本企業網站和信息公開欄、擬出租物業現場對外公開披露租賃或承包信息。還可通過當地產權交易機構、所出資企業網站等渠道發布信息,并盡可能在報刊雜志等媒體發布信息。信息披露時間不應少于20日。 八、規范租賃和承包合同文本管理。要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與承租(包)方簽訂規范的租賃(承包)合同。合同中不得有顯失公平的條款。合同中應當載明合同終止情形及免責條款,應當明確承租(包)方確實無力履行合同、擅自改變承租(包)用途、轉租(包)或因市政建設需要搬遷、土地被收儲和企業改制、以及不可抗力影響等情形,出租(發包)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在產權交易機構進行競價的租賃和承包項目,應將所簽合同文本交由產權交易機構保存一份;企業自行組織競價的,所簽合同文本應報所出資企業備案。 合同簽定后,雙方都應嚴格履行,不應隨意變更。一旦合同中載明的合同終止情形出現,合同應及時終止。 九、企業應加強對資產租賃和承包的管理。企業應建立健全租賃和承包管理制度,明確具體負責租賃和承包管理工作的部門;加強對租金和承包金的財務管理;建立資產檔案以及租賃和承包業務檔案;對于租賃和承包業務量大的企業,要逐步實現對租賃和承包業務的信息化管理。 如承租(包)方需要對其承租(包)項目中的房產進行大規模裝修、改造,應當事先與出租(發包)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終止時的處置方式。尤其應當明確約定因出租(發包)方原因合同提前終止時,若承租(包)方提出裝修改造補償的,裝修改造補償總金額原則上不得超出剩余租金的一倍。 承租(包)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資產租賃(承包)合同時,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的規定,及時采取應對措施,保護國有權益不受侵害。 十、產權交易機構應主動做好服務工作,提高服務效率,提升服務質量,提供優質服務。企業要積極配合產權交易機構的工作,自覺接受產權交易機構對所提交資料的審查。 十一、加強對資產租賃和承包的監督。企業應當按出資關系,對資產租賃和承包行為承擔監管責任。出租方或發包方企業的主要領導是本企業租賃和承包行為的第一責任人。企業的紀檢監察部門對租賃和承包工作進行監督。所出資企業應對企業的租賃和承包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并糾正存在的問題。 企業在租賃和承包過程中出現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法違規行為,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按管理權限,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責成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所出資企業及其全資權屬企業之間的租賃和承包行為,可由相關企業之間自行協商確定。 十三、船舶租賃或承包的管理辦法由省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參照本意見的規定另行制訂,并報省政府國資委備案。 十四、所出資企業要根據本意見的規定,抓緊組織對以往發生的租賃和承包經營行為進行清理,對不規范的行為必須采取措施加以糾正。 十五、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關于規范承包租賃經營管理的通知》(閩國資法規〔2005〕57號)同時廢止。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无码免费看_国产乱子伦一区二区三区_欧美熟妇老熟妇8888久久久_亚洲色大成网站www在线观看 |